一、总原则
1.所有入库图书均按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规定的22个大类划分不同阅览区存放,同一阅览区内图书按照索书号顺序排架。
2.所有入库图书排架时,面朝书架从左至右、从上到下反“S”型排列。
二、具体规则
1.索书号又称排架号,它是每种图书在藏书组织中所处位置的一种标志,也是图书排架、读者检索图书和藏书清点的依据。
(1)本馆索书号由分类号、种次号(流水号)[和附加区分号]组成,三个部分以斜杠“/”分割。分类号由字母和数字构成。
(2)索书号的格式为:分类号位于第一段,种次号位于第二段,附加区分号(若有)位于第三段。
2.排架时首先按分类号顺序排列,分类按小数制(左对齐逐位比较),字母或数字较小的在前。
3.分类号相同的图书,按种次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。
4.分类号和种次号完全相同时,按照附加区分号排。有附加区分号的排在无附加区分号的后面;其次有附加区分号的图书还需按照附加区分号的先后顺序排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