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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新疆工业学院图书馆禁烟公告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11-05

全体师生:

图书馆是人员密集场所,图书资料又是易燃品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有关条款规定,图书馆是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。为守护图书馆整洁舒适的阅读环境,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,营造文明有序的公共空间,现明确公告如下:

1. 图书馆馆内所有区域(含书库、阅览区、自习区、走廊、楼梯间、电梯、洗手间、设备间等)全面禁止吸烟,包括香烟、电子烟等各类烟草制品;

2. 请勿携带火种及烟草制品进入馆内,自觉遵守禁烟规定,共同抵制吸烟行为;

3.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进行警告教育,并写书面检讨;第二次发现违规行为,我们将通报所在院系,并取消其一个月入馆资格;累计违规者,我们将取消其此后一学期入馆资格并通报所在院系。

4.鼓励全员监督,若发现违规吸烟情况,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馈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
5. 文明借阅,健康阅读,让我们携手共建无烟、清新、雅致的书香氛围!

新疆工业学院图书馆

2025年11月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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